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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艺术类美术专业招生简章

2010-1-12 10:51:12  查看次数:5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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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学校名称、层次、办学类型

    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等院校,是一所以工科为主、工商结合、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。2008年学院被教育部、财政部确定为“国家示范性重点培育高等职业院校”,是福建省教育厅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厅确定的“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”。

二、学校校址

     目前,学校有三个校区:

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

杜园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杜园118号

螺洲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街12号

三、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

     以福建省高招办编制的《福建招生资讯——普通高校招生计划》公布的计划数为准,学习年限为三年。

四、考试

     文化考试: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。

     专业考试: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。

五、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

     外语语种为英语,男女比例不限。

六、身体健康要求

     严格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
七、录取规则

     1、录取批次为艺术类(美术)其它专科批,最低控制线为省高招办划定的文化、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。

     2、实行“平行志愿”投档与录取模式,投档比例为1:1。

     3、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。

     4、艺术(美术)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,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美术类综合分=考生文考总分×40%+考生省级统考成绩×2.5×60%。

八、监督及申诉、举报渠道

    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“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”,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。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、规定,自觉维护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维护考生利益。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。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,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、咨询或向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、举报(申诉和举报电话:0591-87881026  13067351056  13509395668  E-mail:jjjc@mitu.cn )  。

九、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

    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,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,由省教育厅验印,教育部电子注册。

十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

     录取结束后,录取结果在省高招办网站和我院网站上公布。

十一、收费标准

     学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,每生7200元/ 学年;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,收费标准在500—800元/年之间。

十二、新生入学及其它

    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,应当向我校请假,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,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。

十三、咨询、联系方式

      联系部门: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

      联系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邮政编码:350003

      联系人:  吴老师   黄老师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  0591— 87833394     87866081(兼传真)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学院网址:www.mitu.cn          邮箱: zs@mit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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